一、不得假释的犯罪主体有哪些
不得假释的犯罪主体主要有以下两类:
累犯:要是因故意犯罪被判处了有期徒刑及以上的刑罚,等刑罚执行完或者被赦免之后,在五年内要是又犯了该判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罪,那这样的犯罪分子就不能假释啦。因为他们再次犯罪的可能性高,人身危险性大呢。
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而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这类犯罪的性质那是相当恶劣,对社会秩序和他人安全都造成了严重的危害,为了避免他们再次危害社会,所以也不能假释。
二、哪些犯罪主体不能适用减刑呢
在我国,对某些犯罪主体的减刑适用存在限制。首先,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特定暴力性犯罪(如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此外,从理论和司法实践来看,被判处终身监禁的贪污、受贿罪犯不得减刑。终身监禁是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不得减刑、假释。不过,除了上述特殊规定外,一般的犯罪主体在符合“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等法定减刑条件时,都可以适用减刑。
三、不得适用缓刑的犯罪主体包含哪些
依据《刑法》规定,以下犯罪主体不得适用缓刑:
一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累犯指因犯罪被判处一定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在规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罪犯,其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较大;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社会危害性大,均不适用缓刑。
二是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及死刑的犯罪分子。缓刑适用条件之一是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超出此范围自然无法适用。
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量各因素判断犯罪主体是否适用缓刑,以确保罪责刑相适应。
在探讨不得假释的犯罪主体有哪些这个问题时,我们了解到一些特定情形下的罪犯不符合假释条件。比如累犯,因其主观恶性较大、人身危险性高,不得假释。还有因特定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也被排除在假释范围之外。那要是这些不得假释的主体在服刑期间有立功表现,是否有可能改变这一情况呢?或者在法律修订中,对不得假释的主体范围是否会有调整呢?如果您对这些相关拓展问题还有疑问,想深入了解不得假释犯罪主体的更多细节,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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