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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在什么情形下可以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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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4.28 · 2367人看过
导读:《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在以下情形应当解散:合伙期限届满且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合伙人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合伙目的已实现或无法实现;依法被吊销执照、责令关闭或撤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出现这些情形后,需及时清算,妥善处理各方权益。
合伙企业在什么情形下可以解散

一、合伙企业在什么情形下可以解散

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一旦合伙企业出现上述情形,应及时进行清算等后续处理,以妥善解决各方权益问题。

二、合伙企业解散后债务清偿法律规定是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解散后应进行清算,清算完毕后用企业财产清偿债务。清偿顺序为: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

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若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合伙人需以个人财产清偿。合伙人承担债务超过自己应承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有限合伙企业里,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需注意,债权人在合伙企业解散后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合伙人的清偿责任消灭。

三、合伙企业被吊销执照后是否必须解散

合伙企业被吊销执照后必须解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五条,合伙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应当解散。

吊销执照意味着企业丧失了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资格,其存续基础已不存在。合伙企业解散后,需进入清算程序。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确定清算人,由清算人对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清理、处理和分配,了结其债权债务关系。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清算人,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完成清算并办理注销登记后,合伙企业的主体资格才彻底消灭。

当探讨合伙企业在什么情形下可以解散时,除了常见的法定解散情形,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合伙企业解散后,剩余财产该如何分配,这通常要依据合伙人的出资比例、合伙协议约定等进行合理划分。另外,合伙企业解散前未了结的事务该如何处理,也是需要重视的方面,像未完成的合同、债务等,都要妥善解决。你是否正在面临合伙企业解散的相关难题呢?如果对于合伙企业解散后的财产分配、未了结事务处理等问题还有疑问,别再迷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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