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金融诈骗辩护 > 普通信用卡诈骗罪如何认定

普通信用卡诈骗罪如何认定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4.22 · 1306人看过
导读:普通信用卡诈骗罪认定情形包括: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用假卡交易)、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如超有效期、已注销)、冒用他人信用卡(未经同意使用)、恶意透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限额或期限透支,经两次催收超三月不还,数额五万以上不满五十万构成犯罪)。行为主体含自然人和单位,依数额不同量刑不同,最高可处无期徒刑及罚金或没收财产。
普通信用卡诈骗罪如何认定

一、普通信用卡诈骗罪如何认定

普通信用卡诈骗罪认定如下:

使用伪造信用卡:即使用假卡进行交易。

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如超过有效期、已注销等。

冒用他人信用卡:未经持卡人同意使用。

恶意透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恶意透支数额较大的(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构成犯罪

行为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实施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怎样判定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判定需符合法定条件。

首先,主体为合法持卡人。若用虚假身份申领信用卡恶意透支,不属此类型。

其次,主观上需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比如明知无还款能力大量透支且无法归还;肆意挥霍透支资金无法归还;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等情形。

客观方面,一是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有效催收要符合相关程序和要求。二是恶意透支数额达到5万元以上。这里的数额指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时尚未归还的实际透支本金数额,不包括利息、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三、普通信用卡诈骗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信用卡诈骗罪有以下量刑标准

数额较大(一般指5000元至5万元),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一般指5万元至50万元)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一般指50万元以上)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需注意,恶意透支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认定为“数额较大”;5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的,认定为“数额巨大”;500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司法实践中,量刑会结合具体案情综合判定。

当探讨普通诈骗罪如何认定时,除了已了解的认定要点,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认定诈骗金额后,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一般而言,诈骗金额不同,对应的刑罚也有差异,金额越大刑罚越重。另外,若犯罪嫌疑人自首立功等情节,在认定和量刑上又会有怎样的影响呢?这些情节通常会对最终的判决结果产生作用。如果你在遇到涉及普通诈骗罪认定、量刑相关的疑惑,或是有其他相关法律问题,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解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