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冷静期多久才作废
离婚冷静期目前仍然是有效的法律规定,并没有作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冷静期之间的债务谁承担
在离婚冷静期内产生的债务承担问题需具体分析。若该债务是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比如共同签字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承担。若债务是一方在婚姻关系中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负债方个人承担。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例如,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私自借款用于赌博等非法活动,此债务通常由其个人承担。总之,关键看债务的性质及用途,以此来判定由谁承担。
三、离婚冷静期不领离婚证算离婚吗
离婚冷静期是协议离婚特有的规定。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双方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才发给离婚证,此时婚姻关系才解除。
若冷静期届满后,双方未去领取离婚证,不算离婚。因为协议离婚需经过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等程序,缺少领取离婚证这一环节,婚姻关系就未依法解除。在此期间,双方仍是夫妻关系,权利义务受民法典婚姻律约束。只有领取离婚证,婚姻关系才从法律层面正式解除。
在探讨离婚冷静期多久才作废这个问题时,我们要知道,目前法律规定的离婚冷静期是30天。这30天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离婚申请。那它会作废吗?从现有法律规定来看,并没有自然作废一说。但如果冷静期届满后,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可重新申请。如果在冷静期内发现对方存在隐藏、转移财产等行为,可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权益。要是您对离婚冷静期的相关问题,如后续流程、权益保障等还有疑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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