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算敲诈勒索未遂
1.敲诈勒索未遂,就是犯罪人想非法占有财物,对被害人威胁或要挟,想拿很多公私财物。
但因为一些意外没成功。比如犯罪人给被害人发恐吓信息,说不给钱就泄露隐私等,可还没等被害人给钱就被警察抓住了。
2.从法律判断来讲,得看犯罪人有没有敲诈勒索的想法,有没有实施威胁或要挟的举动,这举动能不能让被害人害怕并给钱,还要看因为意外原因钱没实际给出去。要是都符合,那就构成敲诈勒索未遂。
二、敲诈勒索未遂在法律上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敲诈勒索未遂指的是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敲诈勒索行为,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认定标准如下:
1.着手实施:行为人以威胁或要挟的方法,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并处分财产。比如以揭露隐私、毁坏名誉等相威胁,向被害人提出索要财物要求时,即视为着手。
2.未得逞:未实际取得财物。包括被害人未产生恐惧心理未交付财物,或虽产生恐惧但未按要求交付财物,或交付财物但行为人未能实际控制等情况。
3.意志以外原因:并非行为人主动放弃犯罪,而是客观因素导致犯罪无法完成。如被害人报警、第三人干预等。
依据《刑法》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敲诈勒索未遂的判定标准有哪些
敲诈勒索未遂指已着手实施敲诈勒索行为,但因意志外原因未得逞。判定标准如下:
实施威胁或要挟行为:行为人以恶害相通告,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恶害内容多样,如伤害人身、毁坏财物、揭露隐私等,方式包括口头、书面或暗示。
被害人未产生恐惧心理或未处分财产:虽实施威胁要挟,但被害人未因之恐惧,或虽恐惧却未按要求处分财产,即未交付财物。
未实际取得财物:即便被害人产生恐惧且准备交付财物,只要行为人最终未实际取得,就属未遂。
因果关系中断:存在外界因素介入,中断了敲诈行为与取得财物间的因果关系,如警方及时干预。
依据《刑法》,对于未遂犯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在了解怎么算勒索未遂时,我们知道,实施敲诈勒索行为,若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实际取得财物,就构成勒索未遂。这其中的关键在于意志以外的因素,比如被勒索者及时报案,警方迅速介入阻止了勒索行为的得逞;或者勒索信息在传递过程中出现失误,导致勒索计划未能按原设想进行。那勒索未遂和既遂在量刑上有何不同呢?这也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如果您对勒索未遂的认定标准、与既遂的区别等还有疑问,别错过寻求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剖析,解开您心中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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