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取保候审 > 取保候审可以人保加财保吗

取保候审可以人保加财保吗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4.13 · 1365人看过
导读: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决定取保候审时,不能同时采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法律明确禁止这种方式以保障制度规范运行。保证人保证靠保证人身份确保被保证人遵守规定,保证金保证以金钱作保障。司法机关应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合理选保证方式,经济好且情节轻的可选择保证金保证,难缴保证金但能找到保证人的则采用保证人保证。
取保候审可以人保加财保吗

一、取保候审可以人保加财保吗

1.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决定取保候审时,不能同时用保证人保证保证金保证。法律规定明确禁止这种同时使用的方式,以保障取保候审制度的规范运行。

2.保证人保证是由公检法责令嫌疑人、被告人找保证人出具保证书,靠保证人个人身份确保被保证人遵守规定;保证金保证是责令嫌疑人、被告人交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金钱保证其遵守规定。

3.司法机关应按案件具体情况,合理选择保证方式。若嫌疑人、被告人经济条件好且案件情节较轻,可选择保证金保证;若嫌疑人、被告人难以缴纳保证金但能找到合适保证人,可采用保证人保证。

二、取保候审人保和财保能否同时使用

根据法律规定,取保候审人保和财保不能同时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即人保和财保是选择关系,而非并用关系。因为设立人保和财保的目的均是为了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规定,不妨碍、不逃避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若同时采用人保和财保,会过度加重被取保候审人及相关人员的负担,也不符合立法本意。所以,司法实践中,公检法机关只能责令被取保候审人选择其中一种保证方式。

三、取保候审人保和财保同时使用是否合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得同时使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

人保即保证人保证,财保是保证金保证。法律如此规定,是因为两种保证方式功能类似,都是为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取保候审规定,若同时使用会加重其负担,有失公平。所以,同时使用人保和财保不合法。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一般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经济状况、社会危险性等,选择其中一种保证方式。

当探讨取保候审可以人保加财保吗这个问题时,除了答案本身,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取保候审后,被取保人需遵守诸多规定,如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等。若违反这些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可能会被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要是你对取保候审人保财保的具体流程、被取保人违规处理细节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精准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将为你解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