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挪用公款数额达多少构成贪污罪
挪用公款并不必然构成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有不同认定标准。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
而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贪污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贪污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贪污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两者关键区别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公款的故意。
二、挪用公款转化为贪污罪的数额认定标准是啥
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挪用公款是否转化为贪污,关键看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一般有以下情形会认定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从而转化为贪污罪:
行为人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对其携带挪用的公款部分,以贪污罪定罪处罚。
行为人挪用公款后采取虚假发票平账、销毁有关账目等手段,使所挪用的公款已难以在单位财务账目上反映出来,且没有归还行为的,应当以贪污罪定罪处罚。
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有能力归还所挪用的公款而拒不归还,并隐瞒挪用的公款去向的,以贪污罪定罪处罚。
贪污罪数额认定标准为:贪污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认定为“数额较大”;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认定为“数额巨大”;三百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三、挪用公款与贪污罪数额认定标准有何不同
挪用公款与贪污罪在数额认定标准上存在差异。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予以立案追诉。
而贪污罪方面,贪污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认定为“数额较大”;贪污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认定为“数额巨大”;贪污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二者本质区别在于,挪用公款是暂时非法使用公款,有归还意图;贪污罪是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无归还之意。数额认定标准的不同,体现了法律对这两种不同性质犯罪的惩处力度和尺度差异。
在探讨“挪用公款数额达多少构成贪污罪”时,除了明确数额标准,还有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挪用公款行为如果符合特定情形转化为贪污罪后,不仅要考量数额,犯罪情节也至关重要。比如,是否存在多次挪用、是否给国家和集体造成重大损失等情节,都会影响定罪和量刑。而且,一旦被认定构成贪污罪,违法所得将被依法追缴。倘若你对挪用公款转化贪污罪的具体情形、司法实践中的认定标准等问题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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