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捕期间怎样办取保候审
在侦查机关提请逮捕阶段,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律师均可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确要求,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满足以下任一情况,便有资格获得取保候审的待遇:1.对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分子;
2.对于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经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的犯罪分子;
3.对于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同样需经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的犯罪分子;
4.在羁押期限届满之际,案件仍未审结完毕,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分子。
取保候审的执行工作由公安机关负责实施。
在提出取保候审申请时,申请人必须提供充足的证据及材料,以证明被申请人确实符合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同时保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对社会带来潜在威胁。
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会依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批准取保候审的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批捕后如何成功办理取保候审
批捕后办理取保候审,需满足一定条件。首先,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等情形。
申请人需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保证金、保证人等。保证金需按规定缴纳,保证人需符合一定条件,如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等。办案机关会根据案件情况进行审查,若认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会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并通知申请人。若不符合,会书面告知理由。
三、批捕期间如何办理监视居住
在批捕期间办理监视居住,需符合法定条件。首先,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或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情形,可申请监视居住。其次,由办案机关提出意见,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法院院长批准。决定机关应向犯罪嫌疑人宣读决定书,并由其签名、捺指印,告知其应遵守的规定,如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等。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机关对被监视居住的人,应当定期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应及时报告决定机关处理。若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撤销监视居住决定,予以逮捕。
在侦查机关提请逮捕阶段,犯罪嫌疑人等可向公检法提出取保候审申请。依《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满足几种情况可取保:可能判管制等、可能判有期以上但取保后不危害社会、患病等特殊情况、羁押期满案件未结。取保由公安机关执行,申请时要提供证据证明符合条件且无威胁,公检法依实际决定是否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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