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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离婚期间转移财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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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4 · 1637人看过
导读:离婚这段时间里呀,如果有一方偷偷地把共同财产藏起来、卖掉或者送给别人啦,就叫恶意转移财产。这种行为可不好,它完全违背了夫妻之间应该忠诚的原则,也不公平。这样做不但会让对方在经济上吃亏,还破坏了法律规定的婚姻财产应该公平分割的规矩呢。所以呀,在离婚的时候,可不能干这种事儿哦。
什么叫离婚期间转移财产的行为

一、什么叫离婚期间转移财产的行为

离婚期间恶意转移财产之举,是指在夫妻双方正在办理离婚手续,正在进行离婚诉讼的程序之中,亦或是已经明确表达出离婚意愿,但尚未正式办理离婚手续的这段时间内,其中一方采取各种手法,例如隐瞒、隐匿、变卖、赠与等方式,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非法处置,以期降低可供分割的财产数从而实现侵吞另一方财产权益的不良企图。此种行径严重违背了夫妻间应有的忠诚义务以及公正平等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什么叫离婚期间转移财产罪

通常情况下,在离婚过程中实施的财产转移行为并不足以构成独立的刑事犯罪。然而,在涉及到离婚诉讼的案件中,若有一方蓄意隐瞒、藏匿、变卖、破坏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或者试图通过伪造债务来侵吞另一方的财产,那么在进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时,法院有权对该方做出相应的惩罚措施,如减少其应得的份额甚至完全剥夺其财产所有权。这种在离婚期间进行财产转移的行为,无疑是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以及诚实守信的基本原则。举例来说,假设在离婚前,某一方擅自将夫妻共同所有的银行存款取出现金并转入他方账户,或者以极低的价格将夫妻共有房产出售给自己的亲戚朋友等,这些都属于典型的离婚期间财产转移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什么叫离婚期间转移财产

离婚程序中,一方可能隐匿、转移、破坏或低价转让共同财产,以减少财产分割份额,此称“离婚期间财产转移”,违法且侵害对方权益。如单方提取共管账户资金转存他人名下,或擅自转让共有房产,均属此类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期间,若一方通过隐瞒、隐匿、变卖或赠与等手段非法处置共同财产,意图减少可分割财产,侵吞对方权益,即为恶意转移财产。此行为严重违背夫妻忠诚与公平原则,不仅损害对方经济利益,也挑战了法律对婚姻财产分割的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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