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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时取保候审由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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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8 · 2035人看过
导读:在刑事拘留的阶段,申请取保候审一般可由犯罪嫌疑人家属、亲属或者委托的律师代为申请。申请过程中,当事人需向案件承办机构(通常为公安机关)递交书面申请,同时须附带担保责任人或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作为确保遵守取保候审规定的担保措施。至于是否批准取保候审,则应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由案件承办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裁决。
刑事拘留时取保候审由谁申请

一、刑事拘留时取保候审由谁申请

在刑事拘留阶段,关于取保候审的申请通常应由被拘禁者本人、其直系亲属或获准的律师递交。在进行申请的过程中,申请人需向有权处理该事项的执法机构(一般为公安部门)提交详尽的书面申请,同时还需提供合适的担保人或缴纳相应的保证金作为保证。而对于取保候审的最终决定权则归属于负责审理此案的执法机构,他们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做出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刑事拘留时间都有什么规定

按照法律规定,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天。

当公安机关提交检察机关进行审核与批准逮捕时,检察机关需在7日内完成此项工作。

经过检察机关的审批程序,公安机关得以继续深入调查,期间共有两个月的时间。

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等构成严重犯罪嫌疑的人士,公安机关可以将其提请审查允许的时间延长至30日。

刑事诉讼的过程中,拘留乃是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对于其直接受理的案件进行侦查的环节上,如果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往往会采取暂时剥夺他们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措施,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这仅是一种强制措施,并非刑事处罚手段。《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刑事拘留时间是怎么算起的

关于刑事拘留期的起算日期一般来说是从公安机关实施拘留行为的当时即刻开始计算的。根据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应当于拘留行为发生之后的24个小时之内对被拘留人员进行首次讯问。同时,若在公安机关认为不应继续进行拘留情况下,则应及时对相关人员予以释放,并为被释放者发放相应的释放证明文件。值得提醒的是,刑事拘留属于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一种强制性法律程序,而并非处罚性的惩戒手段。其目的在于确保整个刑事诉讼过程得以按正常流程和节奏完成。如需获取更为详细准确的信息,我们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专业意见与指导。

在刑事拘留阶段,取保候审申请可由被拘禁者、直系亲属或律师递交。申请人需向公安部门提交详尽书面申请,并提供担保人或保证金。取保候审的最终决定权归负责审理的执法机构,他们将依据案件具体情况依法裁决。此过程确保法律程序公正透明,维护被拘禁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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