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拘禁罪构成要求条件有哪些
非法拘禁罪的成立必须具备以下四个关键要素:
首先,主观要件要求行为人在实施行为时具有明显的主观故意性,其目的明确指向剥夺他人人身自由;
其次,该犯罪的主体需为普通公民,而犯罪客体则应涉及国家重要的廉政制度以及外汇管理体系;
最后,在客观要件上,必须要有行为人实际实施了非法拘禁行为,且这种行为是故意为之,旨在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非法拘禁罪的构成条件有什么
关于非法拘禁罪的构成要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其所侵害的客体乃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益;
(二)则在客观表现上呈现出对他人合法身体自由的非法剥夺行径;
(三)在犯罪主体方面,既包括国家公职人员,同时亦可涵盖普通民众这一广泛范围;
(四)就主观心理状态而言,应当体现为明知故犯之恶意,并且以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作为其最终或主要之犯罪意图与目标。《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三、非法拘禁罪取保候审后怎么判
在探讨针对非法拘禁罪的取保候审判决结果时,需考虑诸多复杂因素。其中最重要的是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这涉及到拘禁时间的长度、强制性手段的残暴程度以及对受害者人身健康所造成的影响等等。若犯罪情节相对较为轻微,则可能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说剥夺政治权利等不同形式的刑罚惩戒。然而,一旦出现诸如自首、立功表现、积极向受害人赔偿损失并获得其谅解等可作为减刑或从轻处罚依据的情况,那么应当预期刑期将相应地得以降低。然而,若犯罪情节严重,例如拘禁时间持续较长、手段极其残酷且已经给受害人带来了严重后果等等,那很可能将会面临三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惩罚。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仅仅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并不直接决定最终的判决结果。最终的量刑裁决将综合考虑全案的证据材料以及各类情节因素,由法院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公正审判。
非法拘禁罪要素:主观故意剥夺他人自由;主体为公民,客体涉及廉政与外汇管理;客观要件为故意实施非法拘禁行为,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这些要素共同构成非法拘禁罪的成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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