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不用刑拘了吗
在取保候审期间,是否无需采取刑拘措施?
取保候审并非刑事拘留的一种形式。取保候审,乃依据有关法律制度所设立的一项刑事强制性措施。具体内涵即是在各类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实体司法机关针对尚未受到正式逮捕或者在接受完逮捕之后需更改相应强制执行方式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为了防止其借机规避侦查、起诉与审判程序,依法命令当事人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同时出具相应的保证书,以确保其能够随时听从传唤,并且不对其实施羁押或者暂时解除其已经实施的羁押状态。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结束后保证金可以退吗
取保候审所涉及的保证金可以进行退还。取保候审作为一种重要的刑事司法制度,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指的是公安、检察及法院等机构在进行刑事案件调查、起诉以及判决的过程中,对于那些已经接到刑事指控但尚未被刑事监禁的人员,为了确保他们不会试图逃避调查、起诉以及判决,会要求这些人员寻找保证人或者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同时需要提供担保书来保证他们有可能随时回应相关询问。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上述人员能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中的各种规定,那么在此期间结束后,凭借着由公安部门或者检察院颁发的解除取保候审的书面通知或者相关法律文书前往银行便能够顺利地领回自己此前支付的保证金。《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的人能买标书吗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刑事强制措施,对于履行过程中的相关者往往会在若干方面遭遇特定限制。至于买标书这一行为,其性质的判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剖析。通常来说,若购得的标书涉及到刑事犯罪范畴,或者可能对刑事诉讼的公正及其进程构成潜在干扰,那么这样的行为将面临严格禁止。而若是标书的购买行为与任何刑事事例均无直接关联,并且不会对事例的审理产生负面影响,从理论上讲,这种行为是可以被允许的。然而,在决定是否能够购买标书时,我们必须全面权衡事例的具体情况、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强烈建议那些正在接受取保候审的人士在实施类似行为之前,务必先向负责监督和管理他们的执行机关进行详细咨询,并确保得到明确的许可。
取保候审非刑事拘留,是刑事强制措施。在案件审理中,对未逮捕或需变更措施的嫌疑人、被告人,司法机关要求其提供担保人、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确保随传随到,不羁押或暂解羁押。此举旨在防止规避侦查、起诉与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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