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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罪开庭条件有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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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4 · 1661人看过
导读:涉及非法拘禁罪的庭审必须具备的条件有哪些该犯罪行为包含四项必要因素:本罪主要涉及的主体为一般公众;其主观意图往往是恶意且带有明确的动机——要通过剥夺他人体力自由以达到自身的某些目的;而其所侵犯的客体,正是他人体力自由权这一基本公民权利;最后,至于其客观表现形式,就是通过非法逮捕、拘留、监禁、扣押、绑架等一系列直接拘束人为手段的行为。
非法拘禁罪开庭条件有几个

一、非法拘禁罪开庭条件有几个

非法拘禁罪开庭审理的具体条件有哪些

以下四点是构成非法拘禁罪所需满足的必备条件:

首先,该犯罪的实施者应当是一般的自然人或者单位;

其次,从主观角度来看,该罪行应当是犯罪分子蓄意为之,并且其动机主要是为了剥夺其他人的合法人身自由权利;

再者,此种行为所侵犯到的客体必须是他人体现在法律保护下的身体自由权;

最后,在客观层面上,必须要有证据证明犯罪行为人确实实施了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事实,例如采用非法逮捕拘留、监禁、扣押、绑架等人身控制手段来直接限制他人的行动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非法拘禁罪和绑架罪如何区分有什么不同

我们将为各位详细解读非法拘禁罪与绑架罪的具体区别,以下是两点主要不同之处:

首先,从概念上来说,非法拘禁罪涵盖了通过拘役、禁锢或者其他强行措施,非法夺取他人人身自由这一行为;

而绑架罪则以勒索财务或者其他不当目的,采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法,将人质挟持并控制。

其次,关于行为人自身主观动机及故意的内容,我们可以发现,绑架罪的犯罪意图主要在于获取不义之财或其他非法权益,而非法拘禁罪的犯罪意图则仅局限于蓄意非法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

除此之外,两者在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程度以及实施手段方面也存在显著差异。

值得注意的是,在绑架案件里,行为人通常会采取极端的暴力手段使被害人无法挣扎、抗拒甚至恐惧,通常情况下,受害者会被转移至偏远地区,这无疑会给他们带来无比巨大的心理压力。

相对来说,非法拘禁罪则表现出行为人对人身自由限制强度较低的特点。《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三、非法拘禁罪可以做律师吗

曾经因为涉嫌非法拘禁罪而遭到定罪判刑并接受严厉惩罚者,只要其自身状况符合律师行业的执业标准,仍然是有权利提出申请,希望能够加入律师这一光荣的职业团体的。然而,他们在这个过程中所面临的挑战和限制也是显而易见的。根据我国现行的《律师法》相关条款,对于那些曾经遭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士,除非是过失犯罪的情况,否则将无法获得由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执业证书。而非法拘禁罪恰恰属于故意犯罪的范畴之内。然而,如果这些人已经完成了全部的刑期,并且从刑满释放的那一天开始算起,到他们提出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的日期为止,已经度过了一段足够长的时间,同时也满足了其他与律师执业相关的条件,例如成功地通过了全国性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等,那么他们还是有可能获得律师执业资格的。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司法行政机关将会对所有的申请材料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并结合多种因素来权衡考虑,最终做出是否批准其执业的决定。

非法拘禁罪开庭审理需满足以下条件:犯罪主体为自然人或单位,主观上故意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权,客体为受法律保护的他人身体自由权。客观上需证明行为人实施了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如非法逮捕、拘留、监禁等。满足这些条件,案件方可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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