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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能不能提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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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3 · 1385人看过
导读:取保候审一般不能提前办理。这是司法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嫌疑人的具体情况决定的强制措施。只有符合一定条件,才能申请,而且不一定能批准。比如犯罪情节较轻,可能判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况。
取保候审能不能提前办理

一、取保候审能不能提前办理

取保候审的手续通常无法事先办理。

此项制度乃是在刑事诉讼程序的框架下,由司法机关依据案情及涉案人员(即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具体状况来决定是否采用的一种强制性约束手段。

只有满足了明确设定的各种条件后,才能够提交申请,并且有机会得到批准。

诸如犯罪行为较为轻微、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可以单独适用附加刑罚等情况便是此类例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办取保候审需要经过原告的同意吗

在申请办理取保候审方面,并不涉及必须要经过原告方同意这一程序环节。

不过,对于符合下列任何一种情况者,即可申请办理取保候审:

第一,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酌情予以独立执行的附加刑;

第二,犯罪嫌疑人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事处罚,但如果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明显危害;

第三,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是孕妇或正在哺乳期内的母亲,若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也不会对社会产生明显危害;

第四,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之际,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仍需进行进一步的侦查工作。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期限是多少天

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不允许超出十二个月。在此期间,依据案情的调查、检控与审判实际进程,司法机构会作出决策,要么解除取保候审的措施,要么更改先前采取的强制手段。而作为一项重要的刑事诉讼程序,取保候审不仅能确保事例的公正审理,还兼顾了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基本权益。若在这一过程中,被取保候审者违反相关的条例,如未经执行部门许可擅自离境、居于所在城市或农村之外,或是干扰证人提供证言等等行为,那么执行机关便有可能实施相关措施,包括决定没收部分或全部担保金、责令其作出书面认错声明、偿还保证金、寻找新的担保人,甚至变更为监视居住举措以及最后的逮捕行动。

取保候审的手续通常无法事先办理。此项制度乃是在刑事诉讼程序的框架下,由司法机关依据案情及涉案人员(即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具体状况来决定是否采用的一种强制性约束手段。只有满足了明确设定的各种条件后,才能够提交申请,并且有机会得到批准。诸如犯罪行为较为轻微、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可以单独适用附加刑罚等情况便是此类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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