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后如何开庭
在执行取保候审措施之后,法院将会根据既定程序在预定日期内对该案件进行庭审。
作为被告方,必须严格遵守传票通知中的具体时间及地点要求,准时出席庭审。
在庭审期间,被告应本着诚实原则就与案件相关的全部情况进行详细交代,积极协助法庭开展详尽深入的调查工作以及认真审理相关事宜。
通常情况下,法院将根据案件的现有证据材料、确凿事实依据以及相应的法律条文规定,从而做出最终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开庭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二、取保候审后,会自动取消吗
在完成了取保候审这一步骤之后,取保候审的状态不会自行消失。
取保候审,具体来说,便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于那些遭受刑事追诉但尚未遭受刑事羁押的人员,为了防止他们进行逃避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等行为,便会责令他们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然后再出具保证书,从而确保他们能够做到随时随地听从传唤。
根据我们国家现行的法律规定,取保候审的时间一旦达到最大时限,它就无法自动解除。
换句话说,当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取保候审期限已经期满时,必须立即解除对他们的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期限最长短多久
在我国,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
在此期间内,司法机关应依据事例的侦查、起诉以及审判流程,对被取保候审人员的状况进行定期审查。
然而,请注意,取保候审仅作为一项刑事强制性措施,而非事例的最终裁决。
若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员出现了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例如未经许可擅自离开其居住地所在的城市或县城,或者干扰证人提供证据等,那么该取保候审措施有可能被取消。
值得强调的是,当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时,必须立即解除取保候审措施,同时向被取保候审人员及相关单位发出通知。
在采取取保候审后,法院将依法定程序于指定日期审理案件。被告须按照传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出庭,诚信陈述案件详情,配合法庭调查。法院将依据证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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