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取保候审阶段内,犯罪嫌疑人依然存在着被判定有罪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可能性。这是因为取保候审仅仅是一种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措施,并不代表此案已经得到了最终处理,亦或是犯罪嫌疑人无需为其行为负任何法律责任。
如若后续的调查、审查起诉以及庭审过程中发现充足的证据足以证实犯罪嫌疑人的罪行,那么法院将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进行定罪量刑。
然而,倘若最终的证据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判定为无罪,那么他将不会面临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想去外地上班怎么办
关于取保候审者是否能前往外地工作这个问题,我想说,他们是能够外出工作的,但是需要先得到执行机构的批准方可行动。
这也是为了确保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遵守取保候审相关规定的同时,最大限度地保障他们的人身自由。
如果您或您身边的朋友正在接受取保候审,请务必了解并尊重这些规定,例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能擅自离开您目前所在的市、县;
若住址、工作单位或其他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在24小时内通知到执行机构;
在接到传讯时,需及时出庭;
此外,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证人作证,更不能蒐集、毁灭、篡改证据或试图串供。
为了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全国人大常委会特意制定了以下规定,被取保候审者需要严格遵循:
第一,未经执行机构许可,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区或县级行政区域;
第二,若您的住址、工作单位或其他联系方式有所变动,必须在24小时内向执行机构汇报;
第三,在接到传唤时,必须立即前来参与审理;
第四,不得使用任何手段干扰证人作证;
第五,严禁销毁、伪造证据或试图串供。
对于满足以下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决定实行取保候审:
第二,可能会被判受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的人员;
第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怀孕期或哺乳期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的人员;
第四,拘留期间已满,但案件仍未侦破完毕,需要继续采用取保候审措施的人士。《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取保候审期间重新犯罪的怎么办
在取保候审期限内重犯,且涉嫌的行为严重恶劣。首先,公安机关将会立即撤销原有的取保候审措施,对犯罪嫌疑人实施羁押。针对新的犯罪行为以及之前的旧案,将分别展开调查、提起公诉及进行审理。从法律角度来看,这种情况有可能导致数罪并罚。对于新罪的处理过程,将严格遵循正常的刑事诉讼程序。在法院量刑阶段,会全面权衡前后罪行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诸多因素。值得关注的是,再次犯罪无疑证明了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害性进一步加剧,因此在量刑时通常会被视为加重情节加以考量,可能会面临更为严苛的刑罚制裁。
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有被判有罪并担责的可能。此措施非结案,不意味免责。若后续调查、起诉、审判中发现确凿证据,法院将依法定罪量刑;反之,若证据不足或判无罪,则免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