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不给可以探视吗
在离婚之后如若未能如约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这并不妨碍父母对孩子进行探望的权利。探望权乃是源于父母与子女间的天然血亲联系所衍生出的法定权利,因此,无论是否支付了抚养费用,都不应被视为剥夺此项权利的理由。
然而,未能按时支付抚养费用无疑是未尽到抚养责任的体现,在此情况下,另一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向对方提出支付抚养费用的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离婚后孩子姓名可以改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制条款的明示,子女可在其父名或母名之间进行选择作为自己的名字。通常情况下,子女于诞生之后,其姓名则需经由父母双方面对面共同商讨、协调后才得以最终确认;所以对孩子姓名的调整变更,同样以父母双方的共识为基础。若父母解除婚姻关系,任何一方都没有随意更动孩子姓名的权力。《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三、离婚后孩子抚养费一般多少钱
子女抚养费用的具体额度,我们通常会根据孩子们实际的需求、由您与配偶共同承担的抚养责任以及该地区实际的生活水平来进行综合评估并制定。在此前提下,对于那些拥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家庭来说,抚养费用的支付标准一般可以按照他们每月总收入的20%到30%的比例来计算。然而,如果您需要同时承担两位或更多子女的抚养义务,那么这个比例则可以适度地提高,但是请注意,最高不能超过您每月总收入的50%。至于那些没有固定收入的家庭,抚养费用的金额就可以参考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然后按照上述的比例来确定。值得一提的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孩子生病、上学等实际需求超出了原先约定的抚养费用额,或者支付抚养费的一方的经济状况出现了重大变化,此时,您都有权提出变更抚养费用的数额和支付方式的请求。
离婚后,未支付抚养费不影响父母探望孩子的权利,该权利基于血亲关系受法律保护,不因经济支持缺失而被剥夺。但欠付抚养费确为未尽抚养责任,对方有权依法追索,确保子女权益得到合理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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