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后逮捕的条件包括什么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刑事拘留后若需予以逮捕,需具备以下三个基本前提条件:
首先,必须具备足够的有力证据,能够证实存在有明确的犯罪事实;
其次,此种犯罪事实应该是由指定的特定嫌疑人所为;第三点,预计针对该犯罪行为可以对嫌疑人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惩罚。此外,如果通过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等措施,足以避免可能产生的社会危害性时,通常情况下不会启动逮捕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二、刑事拘留后批捕的几率是否大
您所提到的问题并不准确,刑事拘留并非随着时间的推移其批捕的可能性就会增大。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刑事拘留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十七日,而对于一些重大且难以解决的疑问悬案,则需要向公安部申请并经审批方可予以延长。
若出现刑事拘留时间较长但未批捕行为,很大程度上可能归因于案情的错综复杂性。
公安机关针对现行犯罪者或重大嫌疑人,倘若存在以下任何情形中的一项,便可预先实施拘留:
首先,正在筹备进行犯罪活动,或是已经实际实施了犯罪行动,亦或是在犯罪行为发生之后立刻被警方察觉;
其次,被受害者或现场目击证人指认为犯罪者的;
再次,在其生活环境中或住户场所发现了犯罪证据的;
此外,犯罪发生后试图通过自杀手段逃避责任,或者选择逃跑潜逃的;
最后,具有毁损、伪造证据或串通口供威胁的人员;
以及,无法提供真实姓名、住址信息,身份不清晰的人;
另外,具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甚至有组织犯罪重大嫌疑的人员也适合采取这样的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刑事拘留后公安是否开始侦查
伴随着刑事拘留这一阶段的开启,公安部门通常都会尽快启动并推动侦查工作的开展。刑事拘留作为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所采取的一项重要的强制性措施之一,针对的主要是当下正在实施犯罪行为或者涉嫌重大犯罪可能性较大的涉案人员。一旦刑事拘留决定得以实施之后,公安部门将会在后续的侦查工作当中围绕与事件有关的关键事实和证据进行全方位的调查了解,包括现场询问目击者、展开详细的勘验与检查、进行针对性的搜索以及扣押与事件有关的物证和书面资料等等。整个侦查过程都旨在揭示事件真相,搜集和固定关键证据,以此来明确涉及事件的犯罪嫌疑人是否确实存在罪名可定,同时也需进一步量化其可能背负的罪责程度。在实施侦查的过程中,公安机关务必要坚持依法办事,充分尊重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刑事拘留时限的设定一般而言不会超出 37 天这个长度。在此期间,预期侦查工作应该达到一定的进展标准。
刑事拘留后逮捕需满足:
一、有足够证据证实明确犯罪事实;
二、犯罪事实由特定嫌疑人所为;
三、预计可对嫌疑人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如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能避免社会危害,一般不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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