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不取保怎么办
在刑事拘留后未取得保释时,公安部门有权继续针对案件展开深入调查工作。若犯罪行为的实体以及相关证据均得到了合理且充分的证实,该案件也许会被移送到国家检察机关进行审查和公诉程序。在此情况下,面临逮捕的人员及其各自亲眷应当保持客观冷静,全力配合公安机关的各项侦查行动。与此同时,他们还可以考虑委托专业律师来获取案件的动态,并为涉案人员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及辩护服务。
值得一提的是,刑事拘留仅仅是一种暂时性的强制手段,并不等同于最终的定罪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拘留未获保释期间,公安部门可持续深入调查。证据确凿后,案件或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被捕者及其家属应保持冷静,配合侦查,并可委托律师跟进案情,提供法律支持与辩护。需知,拘留仅为强制措施,非最终定罪。
二、刑事拘留期间取保候审需要哪些议程手续
在进行刑事拘留期间,办理取保候审的程序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犯罪嫌疑人需符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范性要求;
其次,正如法律所赋予的,犯罪嫌疑人本人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律师均有权力主张对当前强制措施进行调整;
最后,当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机构收到此类申请时,应在三日内就做出是否批准取保候审的最终决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三、刑事拘留期限从何时起算起
在我国,刑事拘留期限通常是从公安机关将《拘留证》送达到涉嫌犯罪的涉案人员手中之日开始,以此作为起点进行倒推计算的。就一般情况来说,如公安机关经初步侦查,认定必要对被拘留者实施逮捕措施,应在拘留后的第三个工作日之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请求对其进行审查和批准。然而,在特殊情况下,如可能涉及到流窜或多起事件的发生以及团伙作案等复杂因素,提出审查与批准的时间可适当延长,由一至四个工作日延展至三十个工作日。同时,对被视为重度嫌疑人的涉案人员,其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也同样可以延长至三十个工作日。在此过程中,人民检察院有义务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批准逮捕申请书之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因此,总的来看,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框架之下,刑事拘留的期限最长达三十七个自然日内。当然,我们必须认识到,不同事件情况的复杂程度各异,具体的拘留期限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和准确判断。
刑事拘留未获保释期间,公安部门可持续深入调查。证据确凿后,案件或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被捕者及其家属应保持冷静,配合侦查,并可委托律师跟进案情,提供法律支持与辩护。需知,拘留仅为强制措施,非最终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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