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的决定权在哪儿
关于取保候审的问题,其权限主要集中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与人民法院等相关司法机构。其中,公安机关在进行侦查过程中,有权利对于涉嫌犯罪的嫌疑人作出是否取保候审的决定;而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环节上,也有权针对那些需要进行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做出决定。
最后,当案件进入到审判阶段时,同样对于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被告人,以及那些可能会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经过取保候审后,不会对社会安全产生重大危害的被告人,人民法院也具有实施取保候审的权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关于取保候审的问题,其权限主要集中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与人民法院等相关司法机构。公安在侦查时,可决定是否取保;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也有此权。进入审判阶段,法院可对可能被轻判且不危害社会的被告人取保。
二、被取保候审的人是否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在刑事司法程序中,对于虽已遭受刑事诉讼且未被实际逮捕的被告,为了防止其逃离刑事调查、起诉与审判活动,相关司法机构有权要求其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释金,出具保证书以确保被告能够随时接受讯问。
然而,由于这类被告未被实际拘禁,即便其行为违法规矩,也无法申请国家赔偿。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后还需要请律师进行辩护吗
取保候审的条件,并不是诉讼过程的结束。至于是否有必要委托律师代理,这取决于诸多具体因素。首先,在专业性以及对事例各种证据及相关法律条款的理解方面,无疑律师具备更为深厚的功底。他们能够为当事人提供精确而深入的法律风险评估,以便更好地做出决策。接下来,律师具备了与侦查机关、检察机关等办案机构建立有效沟通渠道的能力,他们可以随时掌握事例的最新动态,并针对性地向办案机关提交有利于当事人争取公正审判的所有资料及观点。更重要的是,在法庭上,律师能够以其专业知识和技巧,为当事人进行全力辩护,力争获得更为理想的审判结果。对于事例事实清晰明确、处理方式较简单的情况,若当事人对法律政策有基本的认识,并且拥有足够的信心自行应对诉讼程序,那么委托律师可能并无太大必要。然而,当事例复杂度高、牵涉主要利益,或者当事人对法律法规及其附属程序,以及自己应享有的合法权益缺乏足够理解的时候,雇佣律师寻求委托辩护将是一种非常智慧而且务实的选择。总而言之,委托律师有助于当事人在整个诉讼过程中获取更多的法律保护和权益维护的机会,从而使其在面对司法挑战时更加从容和自信。
关于取保候审的问题,其权限主要集中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与人民法院等相关司法机构。公安在侦查时,可决定是否取保;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也有此权。进入审判阶段,法院可对可能被轻判且不危害社会的被告人取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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