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是怎么规定的
取保候审作为一种刑事诉讼机制中的强制性手段,通常适用于未经逮捕或逮捕后需调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以规范他们在侦查、起诉及审判过程中的行为,保障刑事程序正常运行。在此过程中,公检法等司法机关会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同时提供担保书从而确保随传随到,并确保其不会危害社会。
此外,取保候审还可暂时解除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羁押状态。一般而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有资格申请取保候审: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方式不会引发社会风险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方式也不会引发社会风险的;以及羁押期限已满,案件仍未审理完毕,需要继续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适用于未逮捕或需调整强制措施的嫌疑人、被告人,规范其行为,保障程序正常。司法机关会要求提供担保或保证金,确保嫌疑人随传随到,不危害社会。符合条件的嫌疑人、被告人可申请取保,如可能被判轻刑、不会引发社会风险、特殊身体状况或羁押期限已满等情况。
二、取保候审保证人的责任是哪些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三、取保候审多久能过审期
关于取保候审事务的审批时限问题,我国司法法规条文明确划定为最长期限不超出七个工作日。然而,实际操作过程中的审批周期,会因为事件本身的复杂性以及执法机构的办公效能高低等诸多因素而无法确定。通常情况下,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或律师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执法机关有责任且必须在三天以内做出相应的决策回应。如若执法机关对变更管制措施持有异议,应及时告知申请人原因,同时详细解释为何不能采纳他们的请求。值得一提的是,尽管进行取保候审,但这并不意味着事件已经告一段落。相反,被批准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仍须严守相关的规章制度,积极配合警方的后续调查取证、控诉以及审判工作。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适用于未逮捕或需调整强制措施的嫌疑人、被告人,规范其行为,保障程序正常。司法机关会要求提供担保或保证金,确保嫌疑人随传随到,不危害社会。符合条件的嫌疑人、被告人可申请取保,如可能被判轻刑、不会引发社会风险、特殊身体状况或羁押期限已满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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