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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罪判缓条件都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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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4 · 1401人看过
导读:根据我国《刑法》第七十二条,犯罪情节轻微、有悔改表现且无再犯风险的犯罪者,如被判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缓刑不危害社区,可获缓刑。特殊群体如未成年、孕期女性及75岁以上老人应优先考虑缓刑。即使主刑缓刑,附加刑仍需执行。
非法拘禁罪判缓条件都有什么

一、非法拘禁罪判缓条件都有什么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若一名犯罪者符合其特指的犯罪情节轻微性质、表达出其悔过之心以及自身并无再次触犯法律的可能风险,且宣告缓刑并不对其所居社区带来严重负面影响等各方面条件,则可对其宣告缓刑。

若某犯罪者被法院判决处以拘留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两种刑罚中的任一种,并且同时满足上述所述的诸多条件,那么该犯罪者便有资格获得缓刑的判决。

此外,对于年龄未满十八岁未成年人、处于孕期的女性以及年满七十五周岁的老年人,也应给予缓刑的判决。

然而,即便犯罪者被判处了附加刑,附加刑仍然需要得到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二、非法拘禁罪拘留几天判刑

一般情况下,宣告判决所需的最长期限为自羁押之日起最多两个月;但对于案情较为复杂,且在法定期限内无法完成审结的情形,亦可经过上级人民检察院的专门审批,将期限延长一个月;若存在法定情形,即在规定的期限内无法完成侦查工作并终结案件的,则需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的批准或决定,方可将期限延长至两个月;

此外,法律还规定了其他一些特殊情形,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延期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若一名犯罪者符合其特指的犯罪情节轻微性质、表达出其悔过之心以及自身并无再次触犯法律的可能风险,且宣告缓刑并不对其所居社区带来严重负面影响等各方面条件,则可对其宣告缓刑。

若某犯罪者被法院判决处以拘留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两种刑罚中的任一种,并且同时满足上述所述的诸多条件,那么该犯罪者便有资格获得缓刑的判决。

此外,对于年龄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处于孕期的女性以及年满七十五周岁的老年人,也应给予缓刑的判决。

然而,即便犯罪者被判处了附加刑,附加刑仍然需要得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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