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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后还用还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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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8 · 2392人看过
导读:对于破产后的债务偿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破产程序启动后,债务人的资产会被清算分配。要是资产已经足够偿还债务了,但债务还没完全还完,在特定条件下,可能就不需要再还剩下的债务了。但是要注意,如果在破产过程中发现有欺诈或恶意转移财产等违法行为,债务还是要还的。
破产后还用还债吗

一、破产后还用还债吗

对于破产后是否有义务偿还债权人债务的问题,这取决于实际情况的复杂性。通常情况下,在破产程序启动之后,债务人的全部资产将被依法进行清算并进行合理的分配。若在破产清算过程中,债务人的全部资产已被用于清偿债务,然而依然无法完全偿还所有债务时,那么在法律规定的特定条件下,剩余的未偿还债务可能无需再行偿还。然而,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如果在破产过程中发现存在欺诈行为或者恶意转移财产违法行为,那么即便已经进入破产程序,相关的债务仍需继续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

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一)无偿转让财产的;

(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五)放弃债权的。

对于破产后债务偿还,视情况而定。启动破产程序后,债务人资产将清算分配。若资产已用于清偿但债务未全还,特定条件下,剩余债务可能无需再还。但需注意,若破产过程中发现欺诈或恶意转移财产等违法行为,债务仍需偿还。

二、破产后还用还债吗

企业破产后,只要尚有未偿还之债务,便须继续承担还款义务。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当公司申请破产时,其财产必须首先支付破产所产生的各项费用以及共同利益的债务,然后才会按照破产企业对员工应支付的工资社保、欠缴的除前述费用之外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所拖欠税务款项、普通债权人等的先后顺序进行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破产后还用还债吗

破产并非单指债务完全得到豁免。实际上,在触发破产程序之后,债务人的财产需要经过严格的清点和分配阶段。若以企业为例,当其面临破产之际,首先将进行破产清算程序,随后按照法定的债务清偿序列依次完成债务偿还。当然,即使在全部债务已履行完毕之后,仍然存在无法偿还的情况,在此种情况下,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部分债务便有可能会得到相应的免除待遇。对于个体破产的情形亦如此,在特定条件得到满足的前提下,未完全清偿的债务在经历了一段时间的执行期间以及受监管之后,或许有望获得一定程度上的债务豁免,然而请注意,并非所有类型的债务均可获得此项优惠,例如恶意负债或因侵权行为所引发的债务等。因此,在破产之后是否仍需继续偿还债务,这取决于具体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对于破产后债务偿还,视情况而定。启动破产程序后,债务人资产将清算分配。若资产已用于清偿但债务未全还,特定条件下,剩余债务可能无需再还。但需注意,若破产过程中发现欺诈或恶意转移财产等违法行为,债务仍需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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