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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15天怎么算天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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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7 · 2200人看过
导读:刑事拘留十五天,是从公安局做出拘留决定那天开始算,到第十五天自然日结束。要是六月一号下的拘留决定书,那十五号这天期限就满了。要注意,就算这期间赶上法定节假日,拘留的日子也不会往后延。这个规定保证了拘留时间的明确和公正。
拘留15天怎么算天数的

一、拘留15天怎么算天数的

对于刑事拘留十五天之期限的计算原则,基本上是从公安局依法作出拘留决议当天起始,截止于第十五个自然日的最后一秒。举个例子,假设公安局在六月一号公布了拘留决定书,那么依照规定,该名被拘留者的拘留期将在六月十五号正式终止。在此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即使此间包含了法定节假日拘留期限也不会因此得到额外的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二条

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限制人身自由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一日。

刑事拘留十五天的期限,自公安局作出拘留决议当日开始,至第十五个自然日结束时止。若六月一日下达拘留决定书,则该期限将于六月十五日届满。需明确,即便期间包含法定节假日,拘留期限亦不会延长。这一原则确保了拘留时间的明确性和公正性。

二、拘留15天是否算是坐牢

拘留期限为15日并不等同于被判处监禁惩罚。

拘留这一法律概念所包含的范围极为广泛,主要可划分为行政拘留、刑事拘留以及司法拘留三大类。

行政拘留与司法拘留属于行政性质的处罚性措施;

而刑事拘留则隶属于刑事法领域内的强制性措施。

至于“坐牢”这个词语,它在普通民众中的认知度极高,通常泛指所有受到拘禁约束的行为,有时也会专门强调由刑事诉讼程序产生的惩罚。

刑事诉讼过程中,从法院作出判决之日起开始计算羁押期,这其中包括刑事拘留阶段和在逮捕之后所执行的羁押时间,这些时间段都是可以用来折抵判决刑期的。

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刑法》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三、拘留15天一般干什么

对公民实施15日拘役乃一项行政制裁举措,在此期间,受刑人员往往将失去部分人身自由,并需接受公安部门严格的监控管理。然而,每一处地区及拘留设施的相关规定均有所差异,使得具体活动的安排也各不相同。然而,一般而言,受刑人员可能会参与如下活动:1.接受法律知识的普及教育:深入理解相关法律法规,从而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2.参与一定程度的体力劳动:可能需要完成一些相对简单的工作任务。3.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确保其身体状况良好。4.获得充分的休息与反省机会:以便有足够的时间来反思自身的行为。5.与亲友保持联系:在特定的时间段内,他们仍可与外界保持沟通交流。值得注意的是,拘役期间的具体安排应以当地拘留设施的相关规定为准。

刑事拘留十五天的期限,自公安局作出拘留决议当日开始,至第十五个自然日结束时止。若六月一日下达拘留决定书,则该期限将于六月十五日届满。需明确,即便期间包含法定节假日,拘留期限亦不会延长。这一原则确保了拘留时间的明确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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