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赔偿款被指控诈骗怎么判
若拆迁补偿款被恶意挪作他用并构成诈骗行为,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此举将被定性为诈骗罪行。
具体而言,该犯罪行为的量刑标准将依其所造成的实际损失额度及犯罪情节而定。
倘若骗取财物的金额达到一定程度,则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事处罚,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罚金;
若诈骗金额巨大且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可能被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缴纳罚金;
若诈骗金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那么罪犯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并且还需缴纳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拆迁赔偿款是否属于到期债权
拆迁赔付款乃是政府鉴于对公民房屋实施拆迁而授予的适当补偿金额,并不涉及于债权债务关系之范畴,因此其本质属性非到期债权。
所谓拆迁补偿,系指由房屋征收部门或其委派的房屋征收实施机构依据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条例》中规定的具体标准,在对国家所拥有的集体土地以及国有土地之上的各种单位与个人房产实施征收之际,向被征收房屋所有者(此后简称被征收人)提供公平且合理的补偿。
同时,此类房屋征收补偿过程应当遵循决策公平透明、程序合法合规以及成果公开发布等基本原则。
地方性的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均须承担起其所属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房屋征收补偿执行工作。
关于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的制定与签署,以下几点值得关注:
首先,必须提出并提交拆迁申请,以便顺利获取拆迁许可证书;
其次,须按照法定程序切实发布拆迁公告;
第三,在综合考虑各方利益后,起草和签署拆迁补偿安置合同;
最后,参照合同约定,有序推进房屋拆迁事宜的实施。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中的第二百六十六条,非法挪用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费用将会构成诈骗犯罪。对于此类违法行为的法律制裁主要取决于其造成的经济损失规模及其情节恶劣程度。根据司法实践经验,诈骗者有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需要承担相应的罚款责任。如果涉及到金额较大或存在其他较为严重的情节,罪犯将面临三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以及相对应的罚金处罚。而在情节极为严重的情况下,罪犯甚至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罚金或接受财产没收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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