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的量刑标准有哪些
出售、购进以及运输制造的货币犯罪乃是指涉及非法出让、购入伪造的货币或是在明知制假的货币存在的前提下进行有组织的输送的行为,此类活动若达到一定数额则构成刑事犯罪。
犯此罪行者将面临相应的刑事处罚。
具体量刑如下:
1.制造、出让或购进伪造的货币,或是对已知为伪造的货币从事运输业务且其金额达到了规定标准,此类情况通常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且同时罚以二万元人民币至二十万元人民币不等的罚款;
2.当涉及的金钱数量达到惊人程度时,即超过了规定的固定范围,此时罪犯将会受到更严厉的惩罚——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且需要同时缴纳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人民币的罚金;
3.当涉及的金钱数额高达极致,即几乎触及到刑法规定的最高限额,这时罪犯所面临的审判将会更加严苛,将被判处至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还要遭受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人民币不等的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财产。
《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由什么构成?
在关于“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相关课题研究中,我们发现该罪行需符合如下几个本质要点:
首先是主体因素,即本罪适用于任何主体;
其次,从主观层面来看,任何犯罪行为均与犯罪人的犯罪意图密切相连,因此本罪也不例外,其心理动因必须是故意为之,而非过失或意外造成;
再者,犯罪行为对于社会和法律所造成的危害性客观存在,这也成为决定本罪性质及其量刑原则的关键要素之一,具体表现为对国家的货币管理制度以及金融管理秩序的严重破坏;
最后,在实际审判过程中,行为人实施的出售、购买、运输伪造货币等行为本身也应该被视为本罪客观构成部分的重要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