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离婚时,财产分割应注意哪些事项
在起草和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过程中,存在以下几个至关重要的事项需予以关注并留意:
首先,该协议必须经由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认可,如果存在任何形式诸如欺骗、威胁等手段的影响因素,那么该份协议将被视为无效协议。
其次,该协议应当由双方当事人亲笔签名完成,若非双方当事人本人所签,亦将被判定为无效协议。
此外,对于具体的财产分割条款内容的撰写也需要谨慎。
最后,建议在尚未充分了解和掌握双方实际拥有的所有财产信息之前,不要过早草率地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以确保签订的协议公正公平且能够最大限度地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协议离婚时没要抚养费,现在可以要吗
虽则按照法律规定,并针对您提及的情况,孩子的抚养费仍然是可议之处,但这显然需要在当事人之间达成共识和协议:倘若父母真的选择了离异,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没有得到抚养权的那一方有权利与拥有抚养权的另一方进行沟通,协商签署一份关于可以不支付抚养费的协议。
然而,我们必须承认这样的做法可能潜藏着一定风险,因为根据相关法规,支付子女抚养费用是作为父母的义务之一。因此,即使他们达成了这样的协议,万一之后由于未成年人抚养问题产生纷争,拥有抚养权的那一方凭此权利依旧有权向对方索求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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