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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用刑事拘留的条件都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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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4 · 2391人看过
导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以下情形不适用刑事拘留:1.当事人已故或宣告死亡;2.未满十四岁或十四至十八岁非特殊情况青少年;3.现役军人或州警,非特殊情况;4.重疾或残障且危害性低;5.孕妇或哺乳期母亲;6.同一罪行已有罪判决并执行完毕;7.超过追诉时效;8.和解且危害性低;9.已获其他法定保护措施。
不适用刑事拘留的条件都有什么

一、不适用刑事拘留的条件都有什么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所述,若满足如下条件之一,则不适用于刑事拘留程序:

1.当事人已然离世或经法院判决宣告死亡者;

2.当事人为未满十四岁或已满十四岁但尚未年满十八岁的青少年,并且其违法行为并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规定的特殊情况;

3.当事人身为现役军人或州警,同样需排除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特殊情况之外;

4.当事人身患重疾或肢体残障,且其人身危害性较低;

5.当事人为孕妇或正处于哺乳期的母亲;

6.当事人因同一犯罪行为已由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并已执行完毕;

7.当事人的犯罪行为已超过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

8.当事人与受害方达成和解协议,且其人身危害性较低;

9.当事人已获得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保护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不适用刑事拘留的情况有哪些

此条例适用于以下情境:

(一)年满拾肆岁但尚未达到拾陆岁;

(二)满了拾陆岁但未到拾捌岁,首次触犯轻微违法行为;

(三)年龄超过七十周岁者;

以及(四)在孕期或哺乳期育有尚不足一岁婴儿的女性。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所述,若满足如下条件之一,则不适用于刑事拘留程序:

1.当事人已然离世或经法院判决宣告死亡者;

2.当事人为未满十四岁或已满十四岁但尚未年满十八岁的青少年,并且其违法行为并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规定的特殊情况;

3.当事人身为现役军人或州警,同样需排除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特殊情况之外;

4.当事人身患重疾或肢体残障,且其人身危害性较低;

5.当事人为孕妇或正处于哺乳期的母亲;

6.当事人因同一犯罪行为已由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并已执行完毕;

7.当事人的犯罪行为已超过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

8.当事人与受害方达成和解协议,且其人身危害性较低;

9.当事人已获得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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