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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购买铯是否属于法律上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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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5 · 2089人看过
导读:我国法律法规严禁个人私自购买铯,合法购买者需持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安全使用许可和经营许可等。民用爆炸品生产企业的购买需凭生产许可证。购买剧毒化学品需经公安机关审批,易制爆化学品则需提供用途说明。未获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的企业违规生产经营会受重罚,包括整改、罚款甚至停产整顿。无证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行为将被勒令停业、没收收益并罚款,情节严重者可面临刑事责任。
个人购买铯是否属于法律上的违法行为

一、个人购买铯是否属于法律上的违法行为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个人私自购买铯是违法行为。

依照相关法条,经依法获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等资质的企事业单位,仅在持有相应许可证件的前提下,方可购买剧毒化学品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对于涉及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的相关企业而言,必须以其所持有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为依据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在此之外,任何其他单位在购买剧毒化学品时,均应向其所在地区划级别的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申请,获取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

对于欲购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则需携带本单位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应的用途说明。

然而,购买剧毒化学品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权限并不包括个人,仅限于拥有相关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与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员。

值得注意的是,若化工企业未能按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而利用尚未被许可的危险化学品进行生产经营的,则将受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严厉惩处,具体惩罚措施包括:

限期整改,罚款金额在人民币10万元至20万元之间;

如未能按时纠正违规行为,将被勒令停产整顿。

另外,如果有单位或个人趁着没有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空档,擅自进行危险化学品的经营活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也将作出处罚,包括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及其所得收益,同时还将处以罚款,额度在人民币10万元至20万元之间;

对于情节严重者,甚至可能触犯刑法等相关法律条例,导致刑事责任的承担。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凭相应的许可证件购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凭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前款规定以外的单位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取得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持本单位出具的合法用途说明。

个人不得购买剧毒化学品(属于剧毒化学品的农药除外)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二、个人购买铯是否违法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私人购买铯是非法的行为。

被授权获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以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的企业,仅能凭借相应的认证资格来购买剧毒化学品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对于其他单位购买剧毒化学品的情形,他们需要先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

而那些希望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也必须持有其本公司出具的合法用途说明书。

同时,需注意的是,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都不能无证购买剧毒化学品(但属于剧毒化学品的农药例外)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如果化工企业在没有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情况下,利用危险化学品进行生产,那么将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给予的惩罚标准为10万至20万元不等;

若有企业严重延迟或拒不改正,可能还会面临停产整顿的处罚措施。

最后,未在遵守此条例规定且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便开始运营危险化学品交易业务的单位,将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勒令停止该业务,没收涉及违法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及所获违法收入,同时面临10万到20万元不等的罚款,情节恶劣者甚至可能触犯刑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凭相应的许可证件购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凭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前款规定以外的单位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取得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持本单位出具的合法用途说明。

个人不得购买剧毒化学品(属于剧毒化学品的农药除外)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个人私自购买铯是违法行为。

依照相关法条,经依法获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等资质的企事业单位,仅在持有相应许可证件的前提下,方可购买剧毒化学品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对于涉及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的相关企业而言,必须以其所持有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为依据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在此之外,任何其他单位在购买剧毒化学品时,均应向其所在地区划级别的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申请,获取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

对于欲购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则需携带本单位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应的用途说明。

然而,购买剧毒化学品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权限并不包括个人,仅限于拥有相关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与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员。

值得注意的是,若化工企业未能按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而利用尚未被许可的危险化学品进行生产经营的,则将受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严厉惩处,具体惩罚措施包括:

限期整改,罚款金额在人民币10万元至20万元之间;

如未能按时纠正违规行为,将被勒令停产整顿。

另外,如果有单位或个人趁着没有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空档,擅自进行危险化学品的经营活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也将作出处罚,包括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及其所得收益,同时还将处以罚款,额度在人民币10万元至20万元之间;

对于情节严重者,甚至可能触犯刑法等相关法律条例,导致刑事责任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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