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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买的房子离婚后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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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5 · 1649人看过
导读:中国民法典规定,婚后一方父母全款购房赠予子女并登记其名下的房产,视为个人财产,非离婚分割对象。但如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房,无论产权归属哪一方,依据出资比例进行分割,不以登记为准。
父母买的房子离婚后如何分配

一、父母买的房子离婚后如何分配

关于婚后购房的法律规定是,如果一方父母全额购买房屋并将所有权人登记为己方子女名字,那么该房产应被视作个人财产,不列入离婚时的财产分割范畴之内。

然而,若双方父母在婚后共同出资购置房产,无论登记在何一方名下,都需要根据各自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父母买的房子女可以用公积金还款吗

通常来讲,父母住房的贷款并不允许利用子女的公积金来偿还。在正常的情况中,仅能在个人自行购房并涉及到贷款业务的时候,才能够动用公积金账户内的资金。因此,以子女身份运用公积金协助父母偿还房屋贷款的行为,显然与现行的规定相悖。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关于婚后购房的法律规定是,如果一方父母全额购买房屋并将所有权人登记为己方子女名字,那么该房产应被视作个人财产,不列入离婚时的财产分割范畴之内。

然而,若双方父母在婚后共同出资购置房产,无论登记在何一方名下,都需要根据各自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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