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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能否省略孩子抚养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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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1 · 2158人看过
导读:中国《民法典》强调离婚协议须包含自愿离婚及子女抚养、财产分配、债务处理等内容。缺失子女抚养权条款的协议视为无效。两岁以下婴幼儿一般由女性父母抚养,年满两岁后如有争议,提交司法机关以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裁决。年满八岁的子女意愿将被尊重。
离婚协议中能否省略孩子抚养权内容

一、离婚协议中能否省略孩子抚养权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指出,夫妻在签署离婚协议时应充分阐明双方自愿离婚之意图以及夫妻就子女抚养财产分配债务处理事宜达成一致之意见。

据此,若离婚协议中未涉及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则属于无效条款。

值得一提的是,依据《民法典》规定,离婚之后,对于年龄不满两岁的婴幼儿,原则上应交由女性父母直接抚养;

而对于年满两岁的子女,若父母双方未能就儿童抚养问题达成共识,则需提交至当地司法机关进行裁决,并从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角度出发制定公正的裁判方案。

同时,当子女年满八岁之际,其真实意愿应得到充分尊重与考虑。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离婚协议中房子归一方所有没过户房子归属怎么划分

在离婚协议中明确表示房产归属其中一方,然而尚未进行过户操作的情况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房产的产权将被认定为属于房产证上所记载的那一方当事人所有。且须知,按照我国现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不动产权利的变更、设立、转移以及消灭等各项事宜,必须经过法定程序进行登记,方能生效。反之,则无法产生法律效力。除非在特定情形下,法律另行做出了特别规定。因此,只要该房产尚未完成过户手续,房产证上的名义人并无变更,那么原来在房产证上登记的名字仍然是享有所有权的主体。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指出,夫妻在签署离婚协议时应充分阐明双方自愿离婚之意图以及夫妻就子女抚养、财产分配及债务处理事宜达成一致之意见。

据此,若离婚协议中未涉及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则属于无效条款。

值得一提的是,依据《民法典》规定,离婚之后,对于年龄不满两岁的婴幼儿,原则上应交由女性父母直接抚养;

而对于年满两岁的子女,若父母双方未能就儿童抚养问题达成共识,则需提交至当地司法机关进行裁决,并从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角度出发制定公正的裁判方案。

同时,当子女年满八岁之际,其真实意愿应得到充分尊重与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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