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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的着手与既遂的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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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4 · 2195人看过
导读:刑法学中,盗窃犯罪的“着手”指开始实施盗窃行为,如非法进入或窃取财物。而“既遂”指加害方控制赃物,即使未移离现场也算既遂。若因不可抗力未能实现犯罪目的,则为犯罪未遂。
盗窃罪的着手与既遂的标准是怎样的

一、盗窃罪的着手与既遂的标准是怎样的

刑法学中,对于盗窃犯罪而言,着手所指的是加害人开始实施盗窃活动,例如未经许可进入私人住宅或者直接动手获取财务等行为。而既遂则特指加害方已经完成对赃物的实际控制,具有了自由支配的权利,即使尚未将其完全移离现场,仍可认定为既遂状态。若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加害方无法实现其犯罪目的,那么就有可能构成犯罪未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盗窃罪的着手怎么判断

关于盗窃罪开始实施的判断依据,我们需要根据立案标准进行评估。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第一,盗窃公私财产价值达到人民币一千元及以上的;

第二,在过去两年内,实施了三次及以上的盗窃行为;

第三,未经许可擅自闯入被他人居住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内实施盗窃的;

第四,在公共场合或公共交通工具上,对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进行盗窃的;

第五,出于非法占有主观故意,通过盗窃手段获取公私财产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以及扒窃等方式侵犯公私财产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刑法学中,对于盗窃犯罪而言,着手所指的是加害人开始实施盗窃活动,例如未经许可进入私人住宅或者直接动手获取财务等行为。而既遂则特指加害方已经完成对赃物的实际控制,具有了自由支配的权利,即使尚未将其完全移离现场,仍可认定为既遂状态。若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加害方无法实现其犯罪目的,那么就有可能构成犯罪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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