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办了婚礼没领结婚证想离婚怎么办
因未能证实婚后领取了结婚证书的男女双方,需要终止婚姻关系时,应采取以下二种不同的方式加以处理:前提是在1994年2月1日前已缔结婚姻且符合法定结婚实质条件的夫妇,由于其构成的事实婚姻具有合法性并受到法律的庇护,因此应遵循正常的离婚流程展开相应办理;若在1994年2月1日后缔结婚姻,但依然未能取得结婚证明文件,这意味着他们的婚姻关系无法受到法律的保护,只能归类于同居状态。由于这种关系不具备法律意义上的婚姻性质,自然也就无需按照法律要求的离婚程序来处理。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二、只办了离婚证不去派出所
在离婚结束后,并无需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进行登记备案;通常而言,已完成离婚手续的夫妇,其婚姻关系即视为以法律途径得到正式解除。
然而,若需对户口资料进行迁徙,则可前往公安机关进行相关手续的办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