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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罪分主从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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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3 · 2383人看过
导读:行贿罪在我国刑法中通常不区分主从犯,而是依据行为人是否主动向公职人员等提供财物以谋取不正当利益来判定。虽然《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明确规定了行贿行为的违法性,但涉及共同犯罪时,行贿者一般不划分主从犯,这种区分更多见于受贿罪。因此,行贿罪本质上不直接区分主从犯。
行贿罪分主从犯吗

一、行贿罪分主从犯

在我国现行刑法典的体系之下,对于“行贿罪”的判定标准通常并不进行明确的主犯与从犯之别,而是着重于行为人积极、主动地向公共官员或其他相关人员提供财务物质,以图获得不当利益的违法行为

具体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第三百八十九条明文规定,无论是出于自愿还是被迫,只要实施了行贿行为,就有可能被认定为行贿罪。

然而,在涉及到共同犯罪的特定场景下,确实可能会出现主犯与从犯的区别,但这种情况往往只出现在受贿罪的范畴内,而行贿者则一般不会被划分为主犯或从犯。因此,从本质上讲,行贿罪本身并未对主犯与从犯进行直接的区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二、行贿罪金额如何认定

对于行贿罪数额的判定标准,我们可以得知有两种明确的规定:

首先,行贿金额若在三万元或以上,将被视为构成犯罪行为

其次,如果金额在一万元以上但未到达三万元,同时符合《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七条所列出的任何情形之一,那么也会按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来追究其行贿的刑事责任

《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二)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三)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四)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

(五)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

(六)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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