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过追诉期还能刑事拘留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之明文规定,追诉时效期间乃指犯罪行为经一段特定时间不再进行侦查及起诉。若犯罪行为已然跨越了追诉时效期间,原则上将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
至于刑事拘留,乃是刑事诉讼过程中所采取的强制性手段,乃在案件侦破阶段针对犯罪嫌疑人实施。然若犯罪行为已超过追诉期,原则上将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故而一般情况下,对于已过追诉期的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不会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然而,具体情形仍需参照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慎评估。倘若犯罪行为虽已过追诉期,但因特殊原因仍需追究刑事责任,或犯罪嫌疑人尚有其他违法行为需施以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则可能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
然而,此举必须具备明确的法律依据与程序。总而言之,若犯罪行为已过追诉期,一般情况下将不再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然而,具体情况仍需结合案件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面考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二、已过追溯期案件处理需要注意什么
犯罪经过追诉时效期限后,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便不再具备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的权限。具体来说,当犯罪行为已经超出追诉时效期限,无论先前是否已经对此类罪行进行过追究,都需要启动撤销案件、不起诉、终止审理或宣告无罪等程序。在追诉时效的计算上,应自犯罪行为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若犯罪行为存在连续或持续状态,则应自犯罪行为终结之日起算。
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下情况也将导致刑事责任的豁免: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程度较小,不被视为犯罪的;
(2)犯罪行为已经超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规定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但未告知或撤回告知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明确规定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