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离婚协议可以更改吗
在我们处理离婚协议书的修改问题时,通常会面临两种情形。首先,假如说由于某一方出现了反悔的情况,而同时另一方又对这样的改变持赞成态度的话,那么他们完全可以通过友好协商来达成协议进行变更。
其次,若只是其中一方产生了后悔,并且未能得到对方的认同,根据现行的司法解释规定,双方在签署离婚协议的超过一年之后,如对财产分配等方面提出异议并要求重新划分,是符合法律程序的。针对此类情况,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申请,人民法院将会予以受理并进行相应的审查和审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离婚后离婚纠纷怎么处理
在面临离婚争议时,我们可以选择以下几种途径来寻求妥善的解决方案:
首先,可以通过双方自愿协商的方式来达成和解;
其次,若双方对涉及到的离婚事项有所争执且无法自行达成一致意见,我们也可考虑请求第三方机构介入,进行公正合理的调解;
最后,若前两种途径均无法妥善解决问题,我们还可以向当地具有司法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由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离婚之后的任何时候,只要双方达成共识,就能够对先前签订的离婚协议进行修改与完善。然而,如果在这样的情况下其中一方产生了反对意见,而另一方仍然坚持己见的话,那么他们可以进行进一步的协商以达成协议上的调整。如果经过协商之后,其中一方还是改变了主意,另一方对此表示坚决不同意的话,那么在该协议签订满1年之后,反对者有权利提出异议并要求重新分配财产,这种做法是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此时,相关当事人可以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诉讼申请书,请求裁决。然而,为了确保所做的协议变更既合法又合乎规范,同时也能保障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我们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机构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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