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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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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9 · 1682人看过
导读:诈骗罪定罪量刑主要依据涉案金额大小,但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具体数额有差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涉案金额三千至一万为“数额较大”,三至十万为“数额巨大”,超过五十万为“数额特别巨大”。辽宁省则规定六千及以下为“数额较大”,六万及以上为“数额巨大”,超过五十万仍为“数额特别巨大”。
辽宁省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一、辽宁省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关于诈骗罪案的定罪量刑准则,主要以涉案金额的大小作为依据。

然而,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因此在具体数额上会有所差别。依照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相关司法解释,针对诈骗罪的惩处标准大致如下:涉案金额在三千元到一万元之间属于"数额较大";涉案金额在三万元到十万元之间属于"数额巨大";而涉案金额超过五十万元则被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值得注意的是,辽宁省在此基础上制定了更为详细的标准:涉案金额在六千元及以下属于"数额较大";涉案金额在六万元及以上属于"数额巨大";而涉案金额超过五十万元仍被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辽宁省合同诈骗罪咋认定

合同诈骗罪是一种犯罪行为,其特性在于以非法获取他人财物为目的,在双方签署和执行合同的整个过程中,通过虚假陈述或掩盖真实情况等手段来欺骗对方当事人,从而实现对他人财产的不法侵占。

在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中,主观方面需要表现出明确的故意性,而客观方面则要求行为人实施了形式上符合合同规定但实质上却具有欺诈性质的行为,并且这种欺诈行为导致了对方当事人财物的损失,且该损失必须达到一定的金额标准。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辽宁省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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