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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得到利益算行贿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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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2 · 2541人看过
导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之规定,行贿罪的构成要素应包括为谋求不当收益,向国家公职人员提供财务等便利条件。然而,若实施行贿行为的人士,其给予国豕公职人员的财务并未换来任何不当收益,那么依照该法条的明确规定,此种情形并不构成行贿罪。因此,在无实际获益的前提下,原则上不能被认定为行贿罪。
没有得到利益算行贿罪吗

一、没有得到利益算行贿罪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之规定,行贿罪的构成要素应包括为谋求不当收益,向国家公职人员提供财务等便利条件。然而,若实施行贿行为的人士,其给予国豕公职人员的财务并未换来任何不当收益,那么依照该法条的明确规定,此种情形并不构成行贿罪。因此,在无实际获益的前提下,原则上不能被认定为行贿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二、没有得到购房合同认购书拿走怎么办

在缺乏购房合同与认购书的情况下,交易仍然是被允许执行的。您可以选择前往当地房地产管理局进行权属登记的补充办理手续。更具体地说,尽管缺乏购房合同,只要能够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实房产所有权归属,那么这笔交易还是有可能实现的。

此外,您还可以考虑向房管局提交申请,请求查阅相关档案资料,以期从其中寻找并提取出购房合同的原始文件,进而完成必要的补充手续。因此,当面临购房合同缺失的问题时,请不必过度担忧,

首先前往房管局提出申请,进行权属确认,然后再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的明确规定,构成本罪的关键要素是行为人以谋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向国家公务人员输送财物等各种形式的协助条件。然而,如果施行人贿行为的当事人,其向国家公务人员提供的财物并未能带来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那么按照该法律条款的明确界定,这种情况将无法被判定为行贿罪。因此,在没有实际获得利益的大前提下,原则上不能被视为行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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