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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本单位财物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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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2 · 2603人看过
导读:职务侵占罪中的“本单位财物”指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的财产,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财物所有权归单位;2.行为人利用职务便利;3.未经授权非法占有单位财物;4.涉案金额达到法定标准。这一犯罪行为涉及非法占有单位财物,根据金额大小划分罪行严重性。
职务侵占罪本单位财物如何认定

一、职务侵占罪本单位财物如何认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职务侵占罪中所涉及到的"本单位财物",即为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所拥有的全部财产。在进行具体判断时,需综合考虑以下四个关键要素:1.财物的所有权归属:所涉财物必须明确归属于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所有,而非个人财产或他人财产。2.职务便利的利用:行为人须充分利用其在单位中所担任职务所赋予的管理、使用、支配等相关权力。3.非法占有的事实:行为人将单位财物擅自据为己有,即未获得单位授权或违反单位相关规定,擅自占有或使用单位财物。4.数额标准的衡量:根据所涉财物价值的大小,以区分罪行的严重程度,具体而言,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数额特别巨大分别对应着相应的法定刑罚。总的来说,职务侵占罪中所涉及的"本单位财物",即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所拥有的全部财产,行为人通过职务便利非法占有这些财物,并且其数额达到了法律所规定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职务侵占罪本人财物认定条件是什么

职务侵占罪,又被称之为"挪用公款罪",其行为方式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员工在担任特定职务之际,利用工作之便,将所在公司或者企业中的公有财产据为己有,该行为导致本应属于公众共同财产的资金被私人非法占用,其数额达到了法律所规定的标准,从而构成了刑事犯罪。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从犯罪客体来看,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其次,从犯罪客观方面来看,本罪的行为方式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具体来说,这一行为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行为人必须是利用自己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犯罪活动

第二,行为人必须实施了侵占的行为;

第三,行为人的行为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

再次,从犯罪主体来看,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仅限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员工;

最后,从犯罪主观方面来看,本罪的主观心态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也就是说,行为人试图通过这种手段在经济上获取对本单位财物的占有、收益、处分的权利,而不论他们是否已经实际获得或者行使了这些权利,都不影响犯罪的成立。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在职务侵占罪的认定中,所谓的"本单位财物"特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合法组织的财产。然而,要成为该罪名的构成要素,这些财物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严格的条件:首先,财物的所有权必须明确属于单位所有;其次,行为人必须是通过其职务上所享有的便利条件来实施侵占行为;再次,行为人必须是在未获得任何合法授权的情况下,擅自非法占有单位财物;最后,涉案金额必须达到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标准。这种犯罪行为主要涉及到对单位财物的非法占有,而根据涉案金额的大小,将被划分为不同程度的罪行严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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