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假释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假释所带来的法律后果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在罪犯在假释期间没有实施任何新的犯罪行为、或被查出有尚未判决的罪行、或是没有出现与刑法、行政法以及国务院公安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管规定相抵触的行为时,假释制度将认为其原有应判处的刑罚已经完整地执行完毕;
然而,若在假释期间,罪犯再次实施了新的犯罪行为、或被查出有尚未判决的罪行、或是出现了与刑法、行政法以及国务院公安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管规定相抵触的行为,那么假释制度将会撤销对该罪犯的假释,并将其重新收押至监狱中,继续执行尚未完成的刑期。
《刑法》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
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第八十五条
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二、假释的法律适用及意义有什么
被法院宣判定为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完成其原定刑期的二分之一以上的刑罚;
而对于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来说,他们必须实际执行至少十三年的刑期。
同时,如果这些罪犯能够严格遵守监规、积极接受教育改造,并展现出真诚的悔过之意且无再犯罪的风险及可能,那么根据法律规定,他们是有资格获得假释的。
对于假释制度的意义,首先,它无疑大幅地减轻了执行机关的压力和负担。
合理恰当的运用假释制,将那些已经符合释放条件但是无需继续在监管场所内履行刑罚义务的罪犯进行假释,这对于这些假释罪犯的转变和改善具有极大益处,并且也有利于狱政部门对于其他剩余囚犯的改造和转化。
《刑法》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
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假释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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