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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贷款类的居间合同不想贷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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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6.03 · 1924人看过
导读:出借人与借款人可协商解决债务问题。借款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合理要求,如分期偿还本金或请求免息等,但需出借人同意。尽管借款人有提出要求的权利,但决策权在出借人手中。若出借人同意,则双方和解;若不同意,则由法律机构裁决。
签了贷款类的居间合同不想贷了怎么办

一、签了贷款类的居间合同不想贷了怎么办

首先需要强调的是,出借人和借款人之间存在着协商解决的可能性。

在协商的过程当中,作为借款人,您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向出借方提出各项合理要求,只要出借方能够表示赞同,您的请求便可得到满足。

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您可以选择在还款期限内分多次偿还债务,每次还款只需支付相等数额的本金;

或者您可以恳求出借方放弃收取利息的权利,从而仅需支付等额的借款本金。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尽管您有权利提出这些要求,但是最终的决策权仍然掌握在出借方手中。

如果出借方对您的请求表示认可,那么双方将达成和解协议;

反之,若出借方无法接受您的请求,则无法达成和解协议,届时将由相关法律机构进行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二、签了贷款合同,要我交保证金才能放款,不贷了是否要负责任

1、“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罪名,这类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名义招揽生意,与你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2、你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你的合同。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验资费”、“保险费”、“押金”等。伪造银行流水,刻意造成你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肆意认定你违约,并要求你立即偿还“虚高借款”。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你无力支付的情况下,对方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你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敲诈勒索“索债”,谎称对你诉讼等实现你交付钱财的目的。冒用P2P网贷平台、小贷公司、金融服务公司、银行等真实存在的企业、机构名义,以发放贷款为幌子,实施系列诈骗。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签了贷款类的居间合同不想贷了怎么办”,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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