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金融诈骗辩护 > 朋友借钱不还,我怀疑他挥霍了,可以告诈骗吗

朋友借钱不还,我怀疑他挥霍了,可以告诈骗吗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5.22 · 1676人看过
导读:通常情况下,欠债未还不构成诈骗,但若有预谋逃避还款、挥霍借款或捏造事实骗取财物等行为,则可能涉及诈骗。若情节严重达到立案标准,还可能构成诈骗罪。因此,债务纠纷与诈骗行为需仔细区分。
朋友借钱不还,我怀疑他挥霍了,可以告诈骗吗

一、朋友借钱不还,我怀疑他挥霍了,可以告诈骗吗

通常情况下,仅凭持有欠条而未清偿债务便构成了债权债务纠纷,并未涉及到任何刑事性质的问题,因此不能够被认定为诈骗行为。

然而,若行为人在借款伊始便心怀不轨,意图逃避还款责任;或是借款人对于所借出财务采取了肆无忌惮的挥霍方式,毫不顾及偿还的可能性;亦或行为人通过捏造谎言、隐瞒真相来获取他人信任,从而使对方陷入误解当中,那么这种情况则有可能涉及到诈骗行为。

在此基础上,若彼案情达到立案标准,甚至可能形成诈骗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二、朋友借钱不还可以起诉吗

朋友借钱不还可以起诉。

起诉流程: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

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

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朋友借钱不还,我怀疑他挥霍了,可以告诈骗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网站地图

更多#金融诈骗辩护相关

  • 390次阅读
  • 1、诈骗罪人跑了,公安机关应当对其进行通缉。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3、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
    2024-02-23 1421次阅读
  • 2023.03.03 10091次阅读
  • 321次阅读
  • 诈骗的钱挥霍了的判刑: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4-02-20 1348次阅读
  • 2023.03.09 7267次阅读
  • 388次阅读
  • 如果犯罪嫌疑人涉嫌诈骗,已经挥霍完赃物又无法脱手的,在量刑时将从重处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弄虚作假的钱是浪费的,处罚将根据弄虚作假的具体数额来衡量。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依照刑法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4-02-23 1212次阅读
  • 2023.06.23 1722次阅读
  • 361次阅读
加载更多
更多

金融诈骗辩护最新文章

遇到金融诈骗辩护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