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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盗窃罪的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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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5.18 · 1830人看过
导读:构成盗窃罪需满足三个条件:一是主观上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二是客观上实施了秘密窃取财物的行为,如撬锁、潜入等;三是盗窃的财物价值达到一定数量或多次盗窃。这些要素共同构成了盗窃罪的法定条件。
构成盗窃罪的条件是什么

一、构成盗窃罪的条件是什么

要成立盗窃犯罪,需要具备以下几个要素:

首先,行为主体必须有非法侵吞或占有他人公私财产的明确意图。

其次,行为人必须实实在在地实施了隐蔽性的盗窃手段。

所谓隐秘窃取,指的便是行为人采用难以被公私财物所有者、保管者乃至其他人所察觉到的方式,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据为己有。

比如通过悄悄撬开门锁、打凿墙壁裂缝或者潜进他人居室进行偷窃;

在公共场合趁机掏走他人包内财物等等。

这类隐秘窃取行为乃是盗窃罪的核心特征,同时也与其他涉及财产侵犯的罪名之间形成了明显的区分。

最后,盗窃所涉及的公私财物价值必须达到一定程度的数量,或者是属于多次盗窃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构成盗窃罪但不承认的怎么处理

盗窃嫌疑人已经抓获,嫌疑人拒不承认盗其赃物,如果有其他证据一样可以定罪量刑。

如果涉嫌盗窃罪,犯罪嫌疑人不认罪,法院可以依据证据定罪量刑。不认罪说明态度不好可以酌情从重处罚,不会强行判刑并加重罪行的。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构成盗窃罪的条件是什么”,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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