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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超建是否可能被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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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2 · 2364人看过
导读:房屋超建不一定会被拆除,是否拆除取决于乡、镇政府的决策。若发现违建行为,查报员应立即上报并暂停施工。从事查报与拆迁工作的人员需佩戴识别证件和拆迁许可文件。 接到报告后,建筑管理机构会进行调查,需立即拆除的应即刻执行;未达到拆除标准的,会通知当事人补充申请执照。
房屋超建是否可能被拆除

一、房屋超建是否可能被拆除

违规建成的房屋并不必然会被拆除,具体能否拆除取决于当地乡级政府或镇级政府的判断。

如发现新建成的建筑物、扩建或改建行为违反了相关建筑法法规,查报人员需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遵照其指导办事。

若查报员通过查报、举报等途径得知正在进行的违规建设工程,应予即时暂停。

从事违建查报与拆迁工作的人员,需佩戴由上级政府颁发的识别证件,并且要持有相应的拆迁许可文件。

当接到查报人员的报告时,直辖市、县(市)的直属建筑管理机构应在五日内进行调查,判定需立即拆除的搭建物,应即刻进行拆除;

对于尚未达到应拆标准的建(构)筑物,需将通知送达违法建设当事人,要求其按规定时间内补充申请有关执照。

若当事人未在法定时间内提出复议或诉讼,也未在决定的时间期限内搬迁,则由做出房地征收决策的城市或县级政权依法正式申请法庭强制执行。《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2、超建房属于违章建筑,以下违章建筑不会被拆除:

(1)若违法建筑对现有规划实施的影响程度并不严重,可以采取补救措施改正,则无须拆除。

所谓严重影响规划实施的情况,一般是指占用规划道路红线、规划绿地或广场、市场、车站等公用设施用地,或影响四邻、消防、交通等情形。

这一做法的实质,是比例原则的运用,即以达到行政执法目的和目标为限,采取对相对人利益损害最小的方式进行拆违。

(2)虽然对现有规划实施的影响程度严重,但却不能拆除。

即拆除违法建设可能影响相邻建筑安全、损害无过错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或者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形。

(3)因当地政策落实不到位等原因导致无批建手续或翻建手续,但属于村民唯一住宅的情形。

由于农村发展程度及行政管理、村庄规划制定推行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宅基地房屋普遍存在手续不全甚至没有手续的情况。

二、房屋超出面积,是否有补偿

房屋超出面积没有补偿。房屋赔偿标准是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实际情况而定的。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以房屋所有权证书载明的建筑面积、被拆迁地区房屋市场评估价值为基础计算具体补偿数额;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拆迁,以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国土部门房屋测绘数据为基础计算具体的拆迁补偿数额。

征地补偿款分配规则: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平等原则、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

1、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村民自治必须是真正的大多数村民的集体意志,而不是某个人或某些少数人的意志,且该意志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此,那些同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相抵触的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民主决定都是自然无效的。村民自治必须在民主和法治的轨道上才能获得健康发展,必须做到既要充分发扬民主又要遵守法律。2、平等原则。在进行征地补偿款分配中,要充分保障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村民享有平等的待遇,正确地处理利益关系。之所以会出现剥夺少数成员或村民征地补偿款分配的收益权,主要受经济利益驱动的影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每次的收益和征地款分配总量是恒定的,为了更多的分配集体收益,惟有通过减少应分款人数来实现多数村民的最大利益化,因此,公正、公平地分配征地款是保障每个成员或村民享有土地收益权的前提。

3、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集体成员在享有分配利益的同时要考虑其对集体所尽义务的大小,做到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公平合理地分配征地款。《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并制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分配办法。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归其所有权人所有。

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社会保险缴费补贴,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单独列支。

申请征收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落实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社会保障费用等,并保证足额到位,专款专用。有关费用未足额到位的,不得批准征收土地。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房屋超建是否可能被拆除”,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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