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职务侵占辩护 > 哪几种情形构成挪用资金罪要如何量刑

哪几种情形构成挪用资金罪要如何量刑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3 · 1733人看过
导读: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哪几种情形构成挪用资金罪要如何量刑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哪几种情形构成挪用资金罪要如何量刑

一、哪几种情形构成挪用资金罪要如何量刑

以下情形构成挪用资金罪: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

2、挪用本单位资金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

犯有挪用资金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挪用资金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在挪用或借贷本单位资金,并且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而仍故意为之。

《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国有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国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和国有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前款规定中的非国有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刑法中挪用资金罪是以哪些标准量刑的

挪用资金罪是以以下标准量刑的:

1、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六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为六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挪用本单位资金六百万元以上的,或者数额六万元以上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

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六百万元以上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哪几种情形构成挪用资金罪要如何量刑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