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法关于优先承租权有何规定
优先承租权,一般指租赁合同到期后,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的权利。我国法律及司法解释中,没有关于优先承租权的相关规定,所以优先承租权并不是一项法定权利,法律上只规定了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权”,并没有“优先承租权”。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租房合同关于押金的约定如何
租房押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约定,目前,租房一般要押一个月的租金。
根据房屋租赁行业惯例,出租人要求承租人支付租赁合同押金的意义在于:
(一)担保承租人在承租期间妥善保管租赁物。比如在租赁期,因承租人未能妥善使用导致房屋出现毁损(如出现火灾、擅自装修房屋等),由此造成出租人损失的,出租人可及时通过租赁合同押金获得一定的赔偿。
(二)保证承租人及时履行合同义务。比如督促承租人按时缴纳水电费、租金,以及不能随意解除租赁合同,由此造成出租人的待租期损失等。
在此意义上,租赁合同押金具有履约保证金及违约金的双重功能。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合同法关于优先承租权有何规定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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