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户的土地使用权包括哪些内容?
1、承包权。
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2、经营权。
土地经营权是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分离出的一项权能,就是承包农户将其承包土地流转出去,由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经营,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取得土地经营权。
3、依法建设住宅权。
农村宅基地是住宅用地,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后可以依法修建住宅。
4、享有土地收益权。
土地权利人依法享有的从占有、使用、处分土地财产中取得经济利益的权利。
二、农村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的区别有哪些?
1、所有者不同。
集体所有、国家所有。
2、使用者不同。
集体土地使用人一般是该村集体的村民或企业,国有土地使用人可以是任何单位和个人。
3、土地用途不同。
集体建设用地只用于建设村民或村集体生产、生活所需的用房,国有建设用地可用于居住、工业、商业、娱乐。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应载明哪些基本内容?
(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
(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四、农村土地承包流程有哪些?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
(二)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三)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四)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五)签订承包合同。
五、可征收农村土地的情形有哪些?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一)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
(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六)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
六、征收农村土地的补偿金有哪些?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上文已经明确解答了农户的土地使用权包括哪些内容,农户在获得土地使用权以后不能改变土地的性质,要依法行使使用权。本篇文章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还存在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与专业律师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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