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并不是在离婚的时候争取到抚养权的一方就一直拥有孩子的抚养权了。
根据法律的规定父母离婚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对抚养权予以变更。
抚养归属的变更,有两种形式:
一是双方协议变更。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
二是一方要求变更,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依据《民法典》规定,女方在多年未抚养子女的情况下,夫妻离婚时,女方争夺抚养权的,女方获得抚养权会受到限制,一是子女可能不愿意和女方生活,其次是法院认为子女跟女方,不利于子女成长。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抚养权的变更需要哪些条件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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