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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半套是否属于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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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4 · 17360人看过
导读:不属于犯罪,半套实际上是指卖淫嫖娼,对卖淫嫖娼的行为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的规定进行治安处罚,关于半套是否属于犯罪的这个问题以下内容将进行详细解答。
根据规定半套是否属于犯罪

一、根据规定半套是否属于犯罪?

不构成犯罪,卖淫嫖娼是违法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构成卖淫嫖娼可从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三)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四)有立功表现的。

三、构成卖淫嫖娼可以不执行治安拘留的情形有哪些?

违法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执行治安拘留: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四、涉嫌卖淫嫖娼公安机关需查明哪些事实?

(一)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二)违法行为是否存在;

(三)违法行为是否为违法嫌疑人实施;

(四)实施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

(五)违法嫌疑人有无法定从重、从轻、减轻以及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

(六)与案件有关的其他事实。

五、构成卖淫嫖娼治安处罚决定书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被处罚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件的名称和号码、住址;

(二)违法事实和证据;

(三)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

(五)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的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决定书应当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加盖印章。

六、涉嫌卖淫嫖娼对处罚标准有争议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吗?

可以,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包括: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综上所诉,半套是否属于犯罪的这个问题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卖淫嫖娼虽然不构成犯罪,但容留他人卖淫嫖娼情节严重的要承担刑事责任。希望本篇文章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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