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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的房子拆迁子女有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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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2 · 2351人看过
导读:一般情况下是没有子女份的。但是房屋所有权当事人决定将自己获得的拆迁补偿款赠予或者是继承给子女所有的,也是合理的情况,但是需要签署书面的协议书,并到相关部门进行公证使其具备法律效力。若是依旧不知道家里的房子拆迁子女有份吗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家里的房子拆迁子女有份吗

一、家里的房子拆迁子女有份吗?

一般情况下是没有子女份的。拆迁补偿是补偿给被拆迁人的,如果女儿也是被拆迁人,自然有要求获得补偿的权利。如拆迁补偿的被补偿人系父母的,在父母去世且未留下有效遗嘱的情况下,女儿可以作为继承人,参与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均应当均等进行分配。

二、房屋被拆迁人拥有哪些基本权益?

1、拆迁许可证的知情权:即拆迁许可证颁发后,拆迁人应就拆迁许可证的拆迁范围、拆迁期限,补偿资金、价格评估、及拆迁方面的法律、政策向被拆迁人进行充分的解释与说明。

2、依法要求拆迁人给予合理的拆迁补偿安置。

3、依法要求拆迁人就拆迁补偿进行协商的权利。

4、选择拆迁补偿安置方式的权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

5、评估机构的选择权:在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不能达成补偿协议时,双方可协商或投票决定评估机构对拆迁房屋进行市场评估。

6、评估结果的复核权: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评估结果不服时,均有提起复核的权利。

7、申请鉴定权:拆迁当事人一方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则可申请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组织专家鉴定委员会对评估结果进行技术鉴定。

8、申请裁决权: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被拆迁人可以向拆迁管理部申请行政裁决。

9、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权利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拆迁补偿安置裁决不服时,任何一方均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依法请求回避的权利:

(1)请求评估机构的工作人员回避;

(2)请求作出行政裁决的工作人员回避;

(3)请求听证主持人的回避;

(4)请求仲裁员的回避;

(5)请求审判工作人员的回避。

三、闺女嫁走有没有继承权

女儿也是有继承权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换言之,不论是儿子还是女儿,女儿也不论已婚、未婚,在继承父母遗产时,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在实际生活中,由于受重男轻女、男尊女卑封建思想的影响,出现了各种各样剥夺女儿继承权的情况。如有的父母认为嫁出去的女儿是“泼出去的水‘’,不承认出嫁女儿的继承权;有的同胞兄弟不让出嫁姐妹继承父母的遗产。这些都是违背法律的。

只要能证明除父亲以为的其他子女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的可以少分。遗产的继承份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如果房子拆迁但是房屋不归属子女所有的,那么这部分的拆迁款是与子女没有关系的,以上就是关于家里的房子拆迁子女有份吗的相关介绍。希望本篇文章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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